潘季驯
潘季驯(1521—1595),字时良,号印川,乌程(今湖州市区环渚乡槐溪村)人。明嘉靖二十九年(1550)进士,授九江推官。不久,升任御史,巡按广东行均平里甲法,受到百姓欢迎。后调任大理丞。
靖四十四年,由左少卿晋任右佥都御史,负责治理河道。与朱衡共开辟新河,使黄河分流以减少水患。因功加副都御史,不久即离职。
隆庆四年(1570),因黄河在邳州(今江苏省邳县)、睢宁(今江苏省睢宁县)决门,重任右副都御史,再次负责治河。季驯采取堵河口、整河道的办法,次年完成治河工程。因被勘河给事中雒遵弹劾,罢官去职。
万历四年(1576)夏,再次起用。巡抚江西。次年冬,召为刑部右侍郎。时黄河在崔镇(今江苏省泗阳县)境内决门,河水改向北流,使清河口淤塞,淮河南迁,高堰湖堤坝被冲毁,淮扬、高邮、宝应一带均被淹没。朝中大臣如何治理水患意见不一。六年夏,朝廷命季驯以右都御史兼工部左侍郎负责治理黄河。季驯认为,黄河故道久已湮没,虽可修复,但其深度、广度不如新河。建议以今道为基础,筑崔镇以塞决口,筑遥堤以防溃决。又认为淮河水清、黄河水浊,淮河水弱、黄河水强,应筑高堤籍淮河之清水以冲黄河之浊流,使二水并流,则海口自浚。这—建议经朝廷批准后得以实施,于次年冬,完成对黄、淮两河的治理。
万历八年春,任太子太保,晋任工部尚书,兼左副都御史。不久,又先后改任兵部尚书、刑部尚书。当时,正逢大学士张居正去世,张的家属全部被其政敌幽禁。季驯以张居正母年逾八旬,请朝廷恩准,予以释放;又称张居正案治理过于急躁,其家属已有数十人死于狱中。因此事遭到御史李植的弹劾,以庇护张居正罪,削职为民。十六年,御史李栋、给事中梅国楼再三荐举,季驯第三次出任右都御史,总督河道治理。
次年,黄河水位暴涨,洪水冲入夏镇(今江苏沛县东北40里),新河两岸毁坏田地房屋无数,众多居民被溺,季驯及时筑堤阻塞,才避免更大损失。十九年冬,加太子太保、工部尚书,兼右都御史。季驯先后4次奉命治河,长达27年,从增筑堤防,置官建闸,下及木石桩帚,无不费心操劳。还不断总结经验,提出“筑堤防溢、建坝减水、以堤束水、以水攻沙”等一系列治河措施。著有《河防一览》、《两河管见》、《两河经略》等。
晚年,季驯多次以病为由,请求免官,都未获准。至万历二十年,始允其病老还乡。二十三年卒。山东济宁设祠祀之。清顺治五年(1648),入祀大禹陵。季驯在削职回乡期间,见湖州北门苕、霅两溪汇合处水势湍急、交通不便,遂捐银2500两,发起建桥,从选择桥址到施工均亲自过问。从万历十三年破土动工,历时5年竣工,命名为潘公桥。该桥结构坚固,工艺精湛,风格古朴,气势雄伟。今为湖州市著名古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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